我们是胜利路拓宽首期被动拆迁8315户中的回迁市民,共7000户约三万人口。
胜利路拓宽改造属市政建设项目,自2009年7月3日动拆迁至今已四年又六个月过去了。原定36个月内回迁,但未能兑现,后又签约定为48个月于2013年7月份回迁,结果又泡汤了,至于何时回迁,市政府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代表市政府的甲方:大连胜利路动拆迁建设指挥部不仅仅是一次又一次地违约,而且所代建已封顶尚未竣工超高超密回迁楼,问题相当严重,百姓难以接受。为维护我们广大回迁市民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就以下存在的问题向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并问责如下:
一、这种蜂窝式超高、超密、挡光、阴暗、冬季风大寒冷、商住一体、人口密集的回迁楼群是惠民还是坑民?详见冬至之日所拍回迁楼及挡光照片<1>。
二、胜利路自太原街向东3.4公里所谓扩道路段两侧及纵深地带住宅区,房龄大都在15年左右,坐北朝南,风景秀丽,请问该不该强拆强迁?详见被拆迁住宅区原貌景观<2>。
三、假借扩道为名,拆除胜利路南北两面房龄在15年左右的楼房建筑面积高达近150余万平方米,占地109公顷,大搞重复建设,造成近20年所生产的大量钢筋水泥等建材毁于一旦,导致能源浪费,重复生产,大气污染,环境破坏,该承担什么责任?
拆除房屋总占地109公顷是胜利路所谓拓宽路段占地总面积8公顷近14倍,请问有如此扩道的吗?事实已证明根本没有扩道,只是把道牙子象征性地向外移了点,如此弄虚造假,毁灭性的拆迁该不该追究乱用职权之责?而且拆迁充满着强权和暴力,详见当年强暴拆迁部分照片<3>。
四、以扩道名义毁林造地,捣毁大型人防工程建楼房,毁环境,藏隐患!详见胜利路东南山坡毁林造地和莲花山人防工程被毁照片<4>。
请问,借假扩道之机毁掉大片山林造地合法吗?莲花山大型人防工程是备战备荒年代全市人民付出高昂代价建成的,市人防办有什么权力借胜利路假扩道之机与大连医药集团联手毁掉大型备战人防工程,建四栋32层高楼谋取暴利?北面山上大片松林将长年不见光还能活吗?其东侧紧靠大型煤气罐,安全吗?对胜利路回迁区和莲花山住宅区的安全构成严重的隐患,是谁审批的?该不该停建,恢复原状?
五、胜利路首期拆除楼房建筑面积705206.05m2,占地52.13公顷,动迁8315户,回迁7000户,市政府竟然从中获取了37.5公顷净地合理吗?
请问把7000户约三万人口全部压缩在占地只有14.65公顷A、C、B、F四块高楼林立、密密麻麻的楼盘里,太狠了,这能称执政为民吗?
六、违反规划设计规范,建筑容积率一超再超,经回迁百姓同意了吗?
动迁时承诺建小高层,挂牌招商提高到4.6(见2010年《大连日报》),而摘牌单位竟然是代表市政府的甲方:大连胜利路动拆迁指挥部,等于市政府自己招商又摘牌。甲方又擅自将容积率提高到5.6,在4.6的基础上于百姓回迁区超建了12.3万m2的商品房,导致A、C、B、F四个回迁地段高楼林立,挡光更加严重,人口更加密集,生活空间更加狭小。请问经过广大回迁居民同意了吗?该如何处理?谁审批的,市规划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
七、政府强行决定回迁房一律为清水房是坑民为谋取暴利,违返物权法!
如果把政府征用百姓产权房和70年土地使用权所赔偿的9000元/m2的资金,加上百姓以成本价3800元/m2增购的10m2和以商品房价9000元/m2增购的15m2的投资折合到每户实得建筑面积中,每平米投资代建费高达7400元/m2,减去清水房成本价3800元/m2,差额为3600元/m2,给清水房就等于政府从7000户百姓身上不仅白赚净地37.5公顷,而且从每平米回迁房中净赚3600元/m2。100m2回迁房,政府就能白赚36万元,7000户每户回迁面积平均以100m2计算,总计70万m2,政府就能白赚25.2亿元。百姓投资代建费是委托甲方盖回迁房,而代表政府的甲方却从中谋取暴利合法吗?
八、政府拒绝赔偿百姓原有住房装修费严重违反物权法,坑民之举!
胜利路南北强迁的住宅楼,房龄大都在15年左右,有的不足10年,均不同程度做了装修或精装修,功能齐全,而且广大百姓从未主动要求政府拆迁改造。是当年市委、市政府决策者乘国家拆迁法颁布前夕之机,为储备大量房地产开发用地,假借扩道为名而强拆强迁的。市政府后来的领导决定:“回迁房一律为清水房”,那就等于让百姓再掏钱进行二次装修,而且还要从百姓身上再狠狠赚一笔超高层楼装修材料高价吊装费,如果再加上今后高价物业费,电梯费百姓能承担的起吗?国企改制大批职工下岗分流,大连人工资本来就低,请问大连百姓身上还有多少油水可榨?
九、政府推高房价和地价首先已经坑了回迁百姓一把。
2009年太原街商品房价在5000元/m2左右,而市政府在胜利路拆迁地块挂牌招商时,地价提升到按建筑面积收取6000元/m2,(见2010年《大连日报》)商品房价定为9000元/m2~12500元/m2,允许百姓可购买15m2。那么政府抬高房价,就可以从每户回迁居民手中获利13.5万元—18.75万元,这就充分说明政府哄抬房价和地价已经从百姓回迁房中捞了一把。而绝大部分回迁市民不是为了倒卖房子而是为了居住。地方政府用百姓70年的产权房和土地使用权抬高房价从中谋取暴利,首先坑的是回迁百姓。
十、巧借用给清水房的手段,变相克扣回迁居民的投资代建费,反过来支付百姓月租房补偿费合法吗?
市政府支付给回迁户的月租房费,无论户形大小、前三年每户每月2000元/户,第四年为3000元/户,第五年4000元/户,五年合计共补偿15.6万元/户。看起来似乎很不错,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前面已阐明:政府给清水房就可以从每平方米回迁房中白赚3600元/m2,从100 m2的回迁房面积上可白赚36万元。若减掉五年补偿的租金15.6万元,政府从100m2的回迁户身上仍可白赚20.4万元。以此类推,从130 m2回迁户手中仍可白赚31.2万元,从140 m2的回迁户手中白赚34.8万元。回迁面积越大,回迁户损失的就越大,反过来政府赚的就越多。为什么呢?强行给清水房就等于政府征用百姓产权房所赔偿的9000元/ m2—12500元/m2大大缩水,变成了清水房成本价3800元/ m2。请问有如此算计自己臣民的政府吗?
十一、7000户回迁市民反投资给市政府的53.43亿元投资代建费哪去了?
胜利路首期拆除房屋建筑面积705206.05 m2,动迁8315户,政府赔偿总计63.47亿元。(注每平米赔偿9000元/ m2),其中7000户回迁居民约占53.43亿元,7000户回迁居民,平均每户回迁面积以100 m2 计,总计回迁面积70万m2。53.43亿元折合到70万m2面积中,每平方米投资代建费高达7633元/ m2,远超甲方测定的清水房成本价3800元/ m2。请问四年半过去了,为什么至今未能竣工交付使用?据了解现已完成的工程量大部分都是施工单位垫资完成的,请问市政府把百姓53.43亿元投资代建费转移用到哪里去了?
十二、7000户回迁居民增购25 m2住房面积投资15亿多元又哪去了?
代表市政府的甲方于2013年10月,死逼7000户回迁百姓与民营股份制企业的丙方:大连胜利路拓宽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再签一份《回迁安置协议》以替代甲方,并强迫居民在回迁楼远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抽签选房,把7000户百姓增购25m2住房面积投资总计15亿多元转交给民营的丙方,同时在他们事先打印好的霸王条款上注明:“回迁房一律为清水房”,如果百姓拒签则“取消回迁资格”,非常霸道!
请问:7000户百姓将政府赔偿的53.43亿元投资代建费已反投资给了甲方,并有协议在先,为什么逼迫7000户百姓将15亿元投资支付给民营的丙方?经调查,丙方法人叫刘达,是在职副局级政府官员。他有什么权力和资格抽借一亿元注册一家民企,强行套取7000户百姓15亿元投资代建费?而且7000户百姓从未委托丙方代建回迁房。他又为什么敢于把回迁户15亿元投资代建费交给民生银行还贷理财呢?是谁授给刘达的权力?市政府领导与该民企是什么关系?而且刘达作为法人为什么不敢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合法吗?这种欺诈行为,该不该依法查处?该不该为7000户百姓追回15亿元投资代建费?
十三、7000户回迁百姓的初步意见要求: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胜利路毁灭性的动拆迁已经造成广大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史无前例的严重伤害,越搬越穷,越搬生活环境越差,对如此超高超密蜂窝式回迁楼,百姓一旦住进去,住没法住,卖也没法卖,将苦不堪言,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初步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1、将胜利路A、C、B、F地段所建的超高、超密回迁楼留作代表政府的甲方自行上市销售,同时由政府在首期动拆迁52.13公顷地块中所获取的37.5公顷净地上,重新为7000户百姓建不挡光的小高层纯住宅楼,且须进行精装修,7000户百姓可再等两年回迁,动迁补偿费按原协议规定的标准继续发放,此方法最简单。
2、对愿意回迁的百姓,回迁房必须予以精装修,达到百姓满意的使用功能。装修期间,动迁租房补偿费不得终止。
3、对不愿回迁的居民甲方应以货币形式参照太原街附近商品房市场价,依照回迁房建筑面积计算予以支付。
4、对回迁挡光的住户应依着政府规定一次性支付挡光补偿费。
5、由于甲方在回迁区超建了12.3万平方米的商品房,百姓生活环境条件受到严重影响,要求甲方从获得的大量净地和12.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做为基金,永久免去百姓的物业费和电梯费,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6、由于甲方一次又一次的违约,回迁日期一拖再拖,造成7000户百姓至今未能按期回迁,甲方应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向百姓另外赔偿违约金,计算基数以百姓投资代建费总金额为准。
以上所提的十二个问题和几点意见要求,敬请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本着执政为民,关注民生的理念,走群众路线,深入回迁区现场调研后,由李万才市长和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招集广大回迁市民进行答复,拿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如果市里拒绝我们的要求,非要强逼7000户百姓接受这种蜂窝式超高超密回迁楼,我们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集体进京上访,投诉并通过媒体公布胜利路动拆迁事实真相!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附部分照片证据。
大连市胜利路7000户部分回迁居民
2014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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